close

二次金改宣判 陳水扁等21人無罪

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洗錢,以及二次金改案,將陳水扁家人以及三大金控總共21人,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而法院今天一審宣判,合議庭認為罪證不足,一致通過,陳水扁等人,通通獲判無罪。


二次金改案,到底有沒有行賄扁家,北院一審結果出爐,前總統陳水扁等21名被告,通通無罪。台北地院庭長黃俊明:「合議庭是認為,國泰蔡家交付陳水扁的錢,元大馬家交付給吳淑珍的錢,證據上不能證明他們交錢的時候,有行賄意圖,而且合議庭也是認為說,陳水扁、吳淑珍收到這些錢以後,有曾以總統職務上行為應允。」

唯一到庭聆聽宣判的只有前總統陳水扁,聽到自己獲判無罪的那一刻,他露出難得的微笑。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就如同他提到的,守得雲開見明月,對於扁案的清白,有絕對的信心。」

值得一提的是,作出無罪宣判的審判長周占春,正是2年前兩度釋放陳水扁的法官。針對當初特偵組一口氣起訴的21名被告通通判無罪,包括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夫婦以及陳幸妤,無罪。

企業主的部分,像是元大併復華、馬志玲、馬維建、馬維辰遭控行賄,一審判無罪,還有中信辜仲瑩,都無罪。

對於這樣的結果,當然引起兩極反應。挺扁民眾:「阿扁無罪,停止羈押。」

抗議民眾:「那是不樂之捐,那是不樂之捐。」

無罪宣判,到底會不會影響到陳水扁的羈押?他的律師團也已經提出抗告,希望能夠盡快釋放陳水扁。






BEAR's  Time:

雖然,我是很不想讓陳水扁的新聞髒了我的網誌,

但是呢,還是不得不說一下。


什麼叫做"元大併復華"這種事情不在總統的職權內,所以就算收錢又開口遊說,也不能算是行賄?!

這個意思就是,身為一個國家元首,愛收錢就收錢,有錢什麼都可以解決?什麼都可以幫忙遊說?

說不定當總統還可以收個錢然後干涉一下要不要叫法官判誰誰誰無罪?

總之判罪也不是總統的範圍阿,所以也不算行賄?

什麼世界,還有沒有王法啊?!


這就像是你在教育孩子的時候跟他說:「有人拜託你事情叫他拿錢來,有錢什麼忙都可以幫。」是一樣的道理,

如果說身教重於言教,那今天判陳水扁無罪,要我們拿什麼對下一代甚至對我們自己這一代說,"金錢不是一切,不能為金錢拋棄道德與尊嚴"?!

如果陳水扁判無罪,那我想以後的教育要改成

"孩子,去當個大官,然後收大錢,不屬於你的職權你也可以管喔!因為那不算收賄!會賺很多錢,可以買蒂芬妮珠寶和鑽戒!還可以住大房子而且會有很多人愛戴你喔!"

(以上的話如果想聽現場版,會更生動有趣,請與我聯繫。)


我們受到的教育要求我們不要以金錢為第一考量,

要以 博愛,公正、道德、尊嚴、禮儀、廉恥、仁慈、信用、忠誠、孝順為本,就是沒有提到金錢。

可是這在社會上卻不是這一套標準,社會只重視金錢,

從某總統、某副總統、某行政部長、某司法部長、某教育部長,到某某公司老闆、某某股市大亨,誰不是以金錢為第一考量?


我不是說我清高到視錢財如糞土,我只是認為,雖然賺錢很重要,但是為了金錢踐踏他人和不擇手段是不對的。

取己之所需,得己所應得,這才是我們一直在宣揚的道德價值不是嗎?


總統很辛苦,恩,我知道,因為很辛苦,所以薪水比我們多,待遇比我們好,這我都清楚,所以我從來不會說不對,

在那個職位上要飽受責任與壓力,還要時時刻刻憂國憂民,噢,我指的當然是有廉恥心的總統。

所以他可以享受比我們普通人更好的待遇,我懂,我理解,我支持,

人爬的越高,責任就越重,所應該享受的待遇也應該更好,噢,我指的當然是一名有廉恥且負責任的國家領導人可以享受的待遇。



可是當國家領導人已經開始用收錢這種方式來主宰國家經濟甚至政治體系時,你要我如何花錢納稅然後養這樣的國家敗類?



法之不公,必起民怨,

國之將亡,必有敗類。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騷熊墨客 的頭像
    騷熊墨客

    《Bear Vision 關心全世界》

    騷熊墨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